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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会《税法》辅导:土地增值税法(9)

|0·2010-06-11 09:15:55浏览0 收藏0

  第七节 税收优惠

  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2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率未超过20%的,予以免税。增值率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普通标准住宅标准必须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注释:20%是起征点,19.99%都不纳税,21%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二、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税收优惠2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有关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个人转让房地产的税收优惠2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土地增值税减免税优惠如下:

  (1)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

  (2)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税;

  (3)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经典例题】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判定普通住宅的标准有( )。

  A.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B.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1.2倍以下

  C.建筑覆盖率在1.0以上

  D.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的20%

  E.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答案】ABE

  【解析】普通标准住宅标准必须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提示】选项D,“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的20%”是普通标准住宅免税的条件,并不是判定普通住宅标准的规定。

  【经典例题】2004年

  下列各项中,符合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的有( )。

  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B.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C.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对其超过部分的增值额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D.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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