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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有关资产的费用
(1)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2)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6.资产损失
(1)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2)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经典例题】某企业损失库存材料10万元,另损失运费1万元,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6万元,责任人赔款1万元,残料变价收入1万元。
(1)转出进项税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00
贷:库存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752.69
贷:库存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52.69=10000/(1-7%)×7%
(2)保险公司赔款6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赔款 6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60000
收到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赔款 60000
(3)责任人赔款1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 1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0
(4)变价收入1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0
【经典例题】某企业2008年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0139.5元(含运费139.5元),该企业的损失得到税务机关的审核和确认,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为( )
A.10139.5元 B.11850元 C.10863.22元 D.10900元
【答案】B
【解析】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10139.5-139.5)×17%+139.5/(1-7%)×7%=1710.5(元)
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为:10139.5+1710.5=11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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