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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
(取证方法,具体审计程序。记忆,多选或实务题应用)
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或实质性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根据需要单独或综合运用以下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记录或文件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
2.检查有形资产。检查有形资产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资产实物进行审查。检查有形资产程序主要适用于存货和现金,也适用于有价证券、应收票据和固定资产等。
检查有形资产可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3.观察。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执行的程序。例如,对客户执行的存货盘点或控制活动进行观察。
注册会计师有必要获取其他类型的佐证证据。
4.询问。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5.函证。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的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证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
通过函证获取的证据可靠性较高,因此,函证是受到高度重视并经常被使用的一种重要程序。
6.重新计算。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重新计算通常包括计算销售发票和存货的总金额、加总日记账和明细账、检查折旧费用和预付费用的计算、检查应纳税额的计算等。
7.重新执行。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重新独立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8.分析程序。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做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