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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增值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现对核算要点分别归纳如下:
1.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是就货物(生产销售货物和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加工劳务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应该注意的是,除上述两种劳务外,其他劳务缴纳的是营业税。增值税按月缴纳,计算公式是: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科目设置。一般纳税应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3)进项税额的处理。进项税额分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处理如下:
①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三个来源: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了完税凭证、计算得出(按运费的7%、购进免税农产品按买价的13%和废旧物资按收购价的10%计算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价税分离入账,见下例:
【例7】甲公司于2007年6月2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付清,材料已验收入库,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代垫)
贷:银行存款 117
②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有购进固定资产、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即用于应交营业税的项目)、购进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如古旧图书)、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果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价税合一入账,见下例:
【例8】甲公司于2007年6月10日购入一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付清,设备已验收投入使用,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58.5
贷:银行存款 58.5
③如果购进的货物原定用于生产经营,进项税额已作抵扣,但其后因改变了原生产经营用途或发生了非常损失,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则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见下例:
【例9】甲公司于2007年6月12日购入库存商品一批用于对外销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付清,商品已验收入库,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 11.7
假设工程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 11.7
贷:库存商品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
(4)销项税额的处理。销项税额可由一般销售和视同销售产生:
①一般销售时,根据不含税销售额和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②视同销售,需要计算销项税额,最典型的就是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成品,在会计上不计入收入,在税法上应计算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