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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考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可登陆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除英文选答题外,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英文选答题采用书写英文解答。
考试日期:2009年8月28日至30日。 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8月28日 下午2:00-5:00 审计
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8月30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四、报名日期、缴费方式和办法
我区的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的方式,请各位应考人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gxicpa.com上查阅), 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应自觉遵守。应考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应认真阅读《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4月13日至4月20日;
(二)缴费方式:全区开通网上缴费平台,取消现场收费,考生必须在网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网上缴费指南》;
(三)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我区的报名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桂价费[2005]79号)执行。报名费(已含试卷费):每人每科55元;
2.取消现场报名,考生登陆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gxicpa.com)点击“广西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始网上预报名;选择南宁考区,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系统会自动确认报名成功,并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无须到现场确认。未成功上传照片的考生必须在网报期间到报名点提交电子版相片或带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扫描;
3.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点名称: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联系电话:0771-5331594
(四)考区设置
全区只设南宁考区和区注协报名点,参加原考试制度考试的所有考生全部集中在南宁市考试。
五、考试用书与考前培训
(一)由于参加原考试制度的人数少,广西考区不再统一征订辅导教材,考试辅导教材沿用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
(二)考前辅导班:为方便考生参加学习,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利用网络资源与中华会计网校、北大东奥合作,开通了网上考前辅导班。
(三)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财政部考办自2009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六、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有效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财政部考办发布,报名点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公布后,在全区范围内开通成绩查询电话16886907;同时移动、联通用户通过编辑168+准考证号发送至106211001,获取考试成绩信息。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在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科目在中文试题一百分的基础上,各增设十分的英文选答题,试题形式为主观题,考查专业知识。分值计入该科目总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仍为六十分。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不作其他用途。未取得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从2006年度至2009年度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10年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在新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13年。
(五)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七、应考人员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
2.应考人员考试前期进入广西注协网站下载准考证,并认真阅读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