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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示例】
1.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销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7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A.2905.98 B.3400 C.4358.97 D.5100
【答案】A【解析】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故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10/(1+17%)]×17%=2905.98元。
2.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3月外购货物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为8.5 万元,当月销售货物40万元;4月份外购货物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为3.4万元,当月销售货物70万元。销售货物均适用17%的税率,则该商业企业2006年4月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A.10.2 B. 6.8 C. 8.5 D. 1.7
【答案】B【解析】应纳增值税=70/(1+17%)×17%-3.4=10.17-3.4=6.8万元。
3.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5月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小轿车200辆,不含税单价为12万元/辆,同时负责运输,取得运费收入0.5万元/辆;将1辆同型号的小轿车无偿赠送给希望工程;本月购进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支付购货运费15万元,取得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 )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A.457.14 B.493.32 C.459.61 D.372.52
【答案】D【解析】应纳增值税=[(200+1)×12+(0.5×200)/(1+17%)]×17%-(51+15×7%)=(2412+85.47)×17%-52.05=424.57-52.05=372.52万元。
4.某机床厂(一般纳税人),2006年某月份外购项目如下(假定外购货物均已验收入库):
(1)外购钢材,价款5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元。
(2)外购煤炭,价款1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300元。
(3)外购协作件,价款3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100元。
(4)外购低值易耗品6500元,其中从“一般纳税人”购入物品4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物品2500元,发票未注明税额。
(5)外购生产用电力,价款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40元。
(6)外购生产用水,价款1176.93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53元。
该厂本月份销售情况如下:
(1)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给甲厂机床60000元(不含税),货已发出,托收已在银行办妥,货款尚未收到。
(2)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给乙厂机床,价款100000元(不含税),货已发出,合同规定本月到期货款40000元,但实际只收回货款20000元。
(3)采用其他结算方式销售给丙厂机床及配件,价款80000元(不含税),货已发出,货款已收到。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
【答案】
(1)本月销项税额的计算。
该厂本月销售货物的结算方式分为托收承付、分期收款和其他结算方式三种。按照增值税政策规定:对采用托收承付和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凭证的当天;对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因此,该厂本月份的计税销售额为:
销售给甲厂货物,价款60000元;销售给乙厂货物,价款40000元;销售给丙厂货物,价款80000元。合计:180000元。
本月销项税额=180000×17%=30600(元)
(2)本月进项税额的计算。
该厂本月进项税额为:钢材8500元,煤炭1300元,外协件5100元,低值易耗品680元,电力340元,外购水153元。合计:16073元。
(3)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30600―16073=14527(元)
5.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00元、增值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额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5辆,其中:2辆低于原值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11640元,其余3辆高于原值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20800元。
(5)当月发生逾期押金收入12870元。
试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
(1)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00×13%+5100+12000×7%=2154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44200―21540=22660(元)
(2)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585000/(1+17%) ×17%=850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76500+22500×7%) ×80%=6246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85000―62460=22540(元)
(3)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450×380×(1+10%) ×17%=31977(元)
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 ×17%+4650X7%=7865(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27200―7865=19335(元)
应纳增值税税=31977―19335=12642(元)
(4)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售摩托车应纳增值税=20800/(1+4%) ×4%×1/2=400(元)
(5)计算业务(5)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押金收入应纳增值税税额=12870/(1+17%) ×17%=1870(元)
该企业5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22660+22540+12642+400+1870=601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