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0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学习指导二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二)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注意:视同销售的4―8项行为中,都应按同类产品售价(无售价按组成计税价格)作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同时以相同的数额作为所得税的计税收入,填人《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1行,作为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依据。

  【示例】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A.销售代销货物

  B.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C.将自产货物分配给股东

  D.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ABCD

  【解析】税法确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目的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断;避免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税负不均的矛盾,防止借用上述行为而逃避纳税。

  2.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

  A.某商店为厂家代销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个人消费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床单用于职工福利

  【答案】A

    环球网校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中注协: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论坛  环球网校财会之家博客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