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09年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成本》股利分配一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一、利润分配的项目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

  2、计提法定公积金

  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基数,不一定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

  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3、计提任意公积金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判断】若上年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今年亏损为50万元,可供分配利润为50万元,此时应提取盈余公积金( )

  答案:×

  解析:盈余公积金应以当年盈利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净利润提取。显然,本例不应提取盈余公积,因为本年度亏损,而剩余的50万元或可供分配利润属于以前年度的结余,以前年度已经提取了盈余公积,不能重复提取。

    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关信息:

  2008年注册会计师(CPA)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2009年开始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变化分析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论坛  环球网校财会之家博客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