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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润的核算:利润的核算以净利润为中心,分为利润形成和利润分配二部分。
2.利润分配
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应进行利润分配,一般要提取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及分配股票股利。
【例10】甲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①2007年12月31日,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10%) 20
贷:盈余公积 2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
②2008年3月1日,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5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100万元;制定利润方案时,不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③2008年4月1日,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6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100万元。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60
贷:应付股利 6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0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60
④2008年5月1日,甲公司办妥了增资手续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100
贷:股本 1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
贷: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100
值得说明的是,上述提取盈余公积应列示在报告年度(2007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上述分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应列示在2008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