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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
【示例】
1.下列税种,全部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有( )。/2002年CPA试题
A.消费税 B.增值税
C.车辆购置税 D.资源税
【答案】AC【解析】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全部作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增值税和资源税为中央地方共享收入,故选AC两项。
2.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有( )。
A.营业税 B.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
C.契税 D.城市房地产税
【答案】A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分税制体制的内容。契税、城市房地产税全部为地方固定收入,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所得税是中央地方共享收入,所以应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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