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辅导:第四章(7)

|0·2009-12-03 09:53:46浏览0 收藏0

  4、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P101)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5、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重点掌握)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合伙协议有约定

按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未约定

首先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例题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经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合伙人之问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原则是( )。

  A、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B、按各合伙人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

  C、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和分担

  D、由各合伙人协商决定如何分配和分担

  【答案】A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该经营管理人员既然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环球网校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09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原制度/新制度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论坛  环球网校财会之家博客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