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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 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 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考试用书发放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考试于2008年9月19日至21日举行;考试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应考人员可在各报名点购买。
四、报名
1.省直考区于2008年4月16日―25日(含双休日)报名,5月8日―9日补报名;各设区市报名时间、地点由设区市财政局另行通告。
2.报名办法
考生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持IC卡的考生填表后可直接报名,如持外省IC卡的考生,还需提供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一张;IC卡遗失的考生先补卡后填表、报名。无IC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3)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一张。
3.报名地点
按属地原则,各设区市考生到本设区市财政局通告的地点报名;省直、中直单位的考生亦可到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州市冶山路43号)报名。港澳台地区、外籍报考人员应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fjicpa.org.cn)、9616897669信息台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2.已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五科合格成绩,未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向最后一科报名地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详情请登录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
福建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