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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省报名简章》及省考委会的有关规定,现将鞍山市2006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含大专);
(二)会计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省考委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全国考委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6年9月15日至17日举行。考试时间缦拢?/p>
9月15日 下午 2:00—5:00 审计
9月16日 上午 9:00—11:30 税法
下午 2:00—5:30 会计
9月17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考生应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相关文件请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或报名处查询。
(一)报名日期2006年4月10日至4月28日(周六、周日休息)。
(二)报名办法
1、考生自愿选择全部或部分科目报考。
2、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二寸黑白照片一张(要求白底正面免冠头像,头像脸部宽度在14mm至18mm 之间,照片不小于38mm×27mm ,拒收非化学成像、图像模糊、褪色、变色以及与考生本人长相有差异的照片)。出具2002、2003、2004、2005年度辽宁省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准考证,可免提交学历证书和照片。曾领有报名IC卡的考生必须携带IC卡报名。审验合格后填写《报名信息卡》方可报名。
鞍山市财政局
200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