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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规定,现将2006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相关专业(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一门专长科目。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5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报名:
1、报名日期:2006年4月10日——4月19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海宁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1011室。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每科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报名时需填写考试报名表。老考生凭“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卡”(IC卡)报名,如IC卡遗失必须先补办IC卡;新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本级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现场摄像取照)。
海宁市财政局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