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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详情见正文。
官方通知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决策部署,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和独立性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保持与国际职业道德守则的持续动态趋同,我会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袁小叶 段姝
电话:010-88250208,88250206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附件:(查看附件: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409/t20240918_65047.html)
1.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
2. 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3. 意见反馈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14日
点击查看>>7月1日起施行,2024版《会计法》修订通过
点击查看>>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全文(2024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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