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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分享完整版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及答案。会计科目考试题型包含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考生可以通过本套试题真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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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概念的认识,下列各项中,属于对法的本质的更深层次认识的是( )。
A.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行为规范
B.法是被奉为法律的国家意志
C.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受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答案】D
【解析】从现象层面认识法,法是被奉为法律的国家意志。从本质层面认识法,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对法本质认识的第一层次;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受到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这是对法本质的更深层次的认识。
2.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并根据其调整对象和方法的不同划分成若干法律部门,进而形成有机联系、内在统一的整体,该整体被称为( )。
A.法律领域
B.法律体系
C.法治体系
D.法律渊源
【答案】B
【解析】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并根据其调整对象和方法的不同划分成若干法律部门,进而形成有机联系、内在统一的整体。
3.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题目id:3580236
A.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法律事实
B.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内心的动机
C.定金合同是要式民事行为
D.票据行为是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法律行为属于行为。
选项B错误,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是指当事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包括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
选项C错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未规定定金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时起成立,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选项D错误,票据行为属于法定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4.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要约邀请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C.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发布时生效
D.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作出时生效
【答案】C
【解析】(1)选项A: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选项B:意思表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选项D: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5.叔侄二人约定创设“经营权”,侄子在叔叔的店铺上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以满足经营需要,权利期限为20年,侄子支付30万元作为经营权的对价;如果叔叔擅自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该店铺出租、出售,侄子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经营权”创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符合物权法定原则,侄子享有居住权
B.符合物权法定原则,侄子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C.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叔叔有权请求侄子返还店铺
D.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叔叔无权请求侄子返还店铺
【答案】D
【解析】选项D正确,行为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物权,该物权创设行为无效。我国并未将“经营权"规定为法定物权种类,因此这一约定因为违反物权种类法定原则而无效。不过,这一物权法上无效的约定在合同法上仍然可能有效,因此,叔叔无权请求侄子返还店铺。
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与对方公平协商拟定条款的内容
B.只有在实践中已经重复使用的条款才能构成格式条款
C.格式条款提供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D.对格式条款理解有争议的,格式条款提供方享有最终解释权
【答案】C
【解析】选项A:格式条款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选项B:《民法典》中关于“重复使用”的规定仅仅是对实践中常见现象的描述,并不是认定格式条款的要件;选项D: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字面含义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7.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连带债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部分连带债务人与债权人相互抵消债务的,其他连带债务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
B.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其他连带债务人仍应在原范围内履行债务
C.部分连带债务人与债权人发生债权债务混同的,其他连带债务人仍应在原范围内履行债务
D.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延迟的,其他连带债务人不得主张债权人迟延
【答案】A
【解析】选项B错误,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发生限制绝对效力,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选项C错误,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混同),发生限制绝对效力,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选项D错误,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8.张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约定贷款年利率为10%,逾期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5倍,违约金按照每日0.05%计算。张某在借款期限届满后,逾期1年(365日)才偿还本金和借款期内的利息。已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65%。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支付一年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最高数额是( )。
A.15万元
B.18.25万元
C.33.25万元
D.14.6万元
【答案】D
【解析】选项D正确,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题目中逾期利率是15%,违约金按照每日0.05%计算,合计一年的违约金是18.25%,二者相加是33.25%,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3.65%的4倍,即14.6%),因此应当按照14.6%计算。
9.甲、乙出资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60万元。现该合伙企业欠丙120万元,甲因个人原因欠丁4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不可以向甲直接请求债权
B.甲、乙对丙的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C.丁可以代位行使甲再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丁可以自行接管甲再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答案】B
【解析】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普通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清偿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1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伙企业的事项中,属于应当登记的是( )。3580431
A.执行事务合伙人
B.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数额
C.合伙期限
D.合伙协议
【答案】A
【解析】(1)合伙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登记以下事项:①名称;②合伙类型;③经营范围;④主要经营场所;⑤合伙人的出资额;⑥执行事务合伙人(选项A);⑦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2)合伙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以下事项:①合伙协议(选项D);②合伙期限(选项C);③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选项B);④合伙企业登记联络员;⑤合伙企业受益所有人(最终控制或者享有企业收益的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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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委托合同
B.抛弃动产
C.赠与合同
D.立遗嘱
【答案】AC
【解析】选项A、C正确,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需要两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赠与合同与委托合同,都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致才能成立,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D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下列各项中,构成重大误解的有( )。
A.图书买卖中将影印版英文书误认为中文书
B.古玩买卖中将清代瓷碗误认为宋代瓷碗
C.住房买卖中将二套房误认为首套房
D.手表买卖中将售价11.1万元错标为1.11万元
【答案】ACD
【解析】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但是,基于交易习惯不构成重大误解的除外。比如,在古玩市场上对花瓶年代、手镯材质、钱币真假等发生错误认识。
3.下列各项中,属于表见代理成立要件的有( )。
A.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B.代理人无代理权
C.存在代理权的外观
D.善意相对人未撤销其意思表示
【答案】ABC
【解析】要成立表见代理,应当具备如下构成要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
(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即存在代理权的外观。
(4)相对人基于这种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承揽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承揽人依约有义务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B.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的,承揽人应当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D.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之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答案】AD
【解析】选项B错误,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选项C错误,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甲、乙出资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有( )。
A.甲认缴的50万元,但是尚未实际缴纳
B.乙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
C.合伙企业的公共积累资金
D.合伙企业合法接受的捐款
【答案】ABCD
【解析】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接受的赠与财产、因遭受侵权而获得的赔偿金等),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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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分析题
【3788200】1.2022年11月11日,甲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无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并公告。管理人在清理甲公司债务过程中,发现如下情况:
(1)2021年9月,甲公司大股东王某控制的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0万元,借期12个月;甲公司以5套在建房屋抵押担保上述借款,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抵押担保设立后,因甲公司资金短缺,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2022年9月借款到期后,乙公司未能按期还款。甲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上述5套在建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1800万元。丙银行主张对拍卖所得款优先受偿,并要求将剩余200万元本金、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列入普通债权清偿。
(2)5套在建房屋拍卖后,承建该房屋建设项目的丁公司主张尚有300万元的建设工程款未支付,请求优先从拍卖价款中获得清偿。
(3)税务机关得知甲公司破产后,提出甲公司在破产受理前尚欠税400万元。该欠税在破产受理前产生25万元滞纳金,破产受理后产生10万元滞纳金。税务机关要求上述欠税和滞纳金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获得清偿。
2023年4月,甲公司主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是受房地产金融政策的影响。当前,国家对房地产金融政策有所调整,公司的经营状况将有好转。因此,甲公司拟请求人民法院将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或者破产和解程序。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丙银行关于将剩余200万元本金、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列入普通债权清偿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丁公司关于甲公司所欠其300万元建设工程款从房屋拍卖价款中优先清偿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在破产受理前产生的欠税和滞纳金是否能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4)税务机关关于破产受理后产生的欠税滞纳金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可否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可否转为破产和解程序?
【答案】
(1)丙银行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
(2)丁公司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属于法定特别优先权。
(3)甲公司在破产受理前产生的欠税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破产受理前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优先受偿地位。
(4)税务机关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欠缴税款的滞纳金应当停止计算,在破产程序中不得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5)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不能转为破产重整程序,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不能转为破产和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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