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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通常情况下,免试申请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即在报名结束前。具体时间建议考生咨询所在地区的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申请免试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
省注协对免试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上报财政部考办核验批准,将结果告知申请人。考生需要注意,免试申请审核通过后,只能免考一个专长科目,其他科目仍需参加考试。
以上是关于注册会计师免试申请办理时间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考生顺利完成申请和报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