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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满足免考条件的报名人员需要提交申请表与相关资料,报给地方考办查验。注册会计师申请免试资料包括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
省注协对免试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上报财政部考办核验批准,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注册会计师申请免试时间通常在报名结束前,具体时间建议考生咨询本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免试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果申请人符合免试条件,将可以免考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从而减轻考试压力,提高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