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别
以下小编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知识点,速速来学吧!
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别
一、物权的种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自物权(完全物权)所有权: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他物权(限制物权)
①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
②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动产所有权、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
不动产物权: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没有“质押权”、“留置权”)
(3)独立物权与从物权
独立物权:所有权、除地役权外的用益物权
【解释】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之上
从物权:担保物权、地役权
【解释】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
二、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区别
2022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预计4月1日-30日(清明节假期除外),具体2022注册会计师报名和考试时间请以官方通知为准,小编建议考生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一经预定届时会及时收到2022各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短信提醒,抓紧时间预定吧!
以上内容是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别,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南【完整版】、《经济法》历年真题等,准备报名的考生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即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