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定金

环球网校·2020-08-31 14:59:28浏览16 收藏8
摘要 2020年注会进入冲刺备考阶段,为了帮助考生高效备考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定金”以下介绍了注会《经济法》高频考点,希望对大家快速把握考试重点,高效备考2020年注会《经济法》科目有帮助……

编辑推荐2020年注会《经济法》第四章历年考情分析及高频考点汇总

本考点属于《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合同的担保的内容。

[内容导航] :

定金

[考频分析] :

考频:★★★★★

复习程度:熟悉本考点。本考点属于客观题与主观题的常设考点。

[高频考点] :定金

(1)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釔日起生效。

[解释1]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解释2]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都应采取书面形式,是要式合同。

(2)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十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超过部分无效。

(4)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5)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条款或者定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2020年注册会计师受疫情影响,今年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时间进行调整,为了考生及时获取准考证打印信息,小编建议考生可提供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会及时提醒大家2020年各省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

以上内容是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定金,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思维导图、易错练习,练习卷等,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即可领取!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