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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及试题:股东(大)会会议制度

环球网校·2019-12-05 09:49:15浏览37 收藏14
摘要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基础阶段备考已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学习,环球网校小编特整理分享“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及试题:股东(大)会会议制度”本文介绍了公司法律制度相关考点,希望考生在备考时牢固掌握基本知识点。大家可通过试题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

股东(大)会会议制度★★★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定期会议 按章程规定,提前15日通知 每年一次年会,提前20日通知 
临时会议 以下主体提议,提前15日通知: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②1/3以上的董事;
③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日通知):
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章程所定人数的2/3;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  
召集主持 首次:出资最多股东召集
以后: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推选的董事)
主持
监事会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推选的董事)
主持
监事会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
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规则 一般 按章程规定 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
特别表决 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 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
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单选题】甲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准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李某为甲公司的董事长,下列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决议、通知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B、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某负责召集

C、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D、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所以选项A错误;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所以选项BD错误。

【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5人。下列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

B、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为2000万元

C、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至19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本题该公司由于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而少于5人);(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本题该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本题仅为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请求);(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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