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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前4天试卷

环球网校·2019-10-15 16:44:29浏览181 收藏72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为您分享“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前4天提分试卷”,注会考试临近,考生应养成综合做题的习惯,提升对经济法各种题型的解题速度及技巧,检测考生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预祝广大考生注册会计师考试顺利。

编辑推荐: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试题汇总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的是( )。

A.申请支付令

B.申请仲裁

C.申请宣告义务人死亡

D.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止。选项ABC都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选项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2.2015年5月8日,王某开车经过一路段时,该路段正在施工,王某掉入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人虽未受伤,但车毁损严重。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施工人要求赔偿,遭到拒绝。2018年5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遇台风,王某被不明物体砸伤,昏迷一个月方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18年5月8日届满

B.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18年6月10日届满

C.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18年12月13日届满

D.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18年12月10日届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王某在5月8日权利受到侵害,但6月10日的行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此时诉讼时效在2018年6月10日届满;2018年5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途中被砸伤导致昏迷,发生在诉讼时效届满前6个月,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因此从中止的事由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限届满,自2018年6月13日起6个月,截止到2018年12月13日,因此选项C正确。

3.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可分为完全权利能力、限制权利能力与无权利能力

C.权利能力以行为能力为前提,无行为能力即无权利能力

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均具有权利能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选项A错误。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选项B错误。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选项C错误。

4.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是( )。

A.8周岁的乙

B.15周岁的少年天才丙

C.刚出生的甲

D.18周岁的大学生丁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十八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选项AB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C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小凡年满10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他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块橡皮,定价2元,于是用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买下。下列关于小凡购买橡皮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无效

B.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C.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有效

D.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6.下列选项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

B.无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损害自己权益的请求权

C.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D.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选项D当选。

7.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B.国家赔偿的,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违法行为时起算

C.请求他人不作为的,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D.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选项B错误;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选项C错误;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选项D错误。

8.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般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B.不动产被他人侵占,权利人请求返还的诉讼时效自不动产被侵占之日起算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限制行为能力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D.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选项A错误。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受诉讼时效限制,选项B错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选项C错误。

9.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8年3月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则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 )。

A.2020年3月1日

B.2020年4月1日

C.2021年3月1日

D.2021年4月1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根据规定,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民事权利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由于约定1个月内付款,因此应在4月1日乙未付款时甲“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此时计算3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2021年4月1日。

10.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人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

B.未成年人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

C.划分行为能力的标准是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

D.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行为能力都相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有权利能力就有行为能力,选项A错误;划分行为能力的标准还包括智力,选项C说法不全面;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以自己的收入作为自己的主要的生活来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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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被人民法院驳回

B.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诉前财产保全

C.债务人否认对债权人负有债务

D.债权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提起诉讼,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效力:(1)申请仲裁;(2)申请支付令;(3)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6)申请强制执行;(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8)在诉讼中主张抵销;(9)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因此选项ABD正确。选项C不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2.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甲把要求乙清偿3个月前到期的债务的书面通知当面递交乙,乙拒绝接收。甲将通知留在乙处后愤然离去

B.乙对甲的债务已过清偿期1个月,乙突然不知所踪。经过2个月的多方探寻无果后,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要求乙清偿债务

C.甲对乙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还有1个月即将届满时,甲意外死亡,需等待确定继承人

D.债权人甲路上偶遇债务人乙。未等甲开口要求乙偿还1个月前到期的债务,乙即一边连称“抱歉”,一边匆匆离去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视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因此选项A当选;(2)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视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因此选项B当选;(3)选项C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4)选项D中,权利人未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也未同意履行义务,因此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3.2010年3月1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当场书写欠条一张,但没有写明归还期限。2016年4月1日,乙快递信函一封要求甲归还欠款,甲于4月5日收到快递,当日短信答复乙无钱可还。乙于2019年4月1日将甲告上法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的欠款已过诉讼时效

B.甲的欠款诉讼时效从2016年4月1日起算

C.甲的欠款诉讼时效从2016年4月5日起算

D.2019年4月1日乙起诉甲导致对甲的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起算、中断。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因此本案中,诉讼时效从2016年4月5日起算,乙2019年4月1日向法院起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4.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

A.土地

B.月球表面

C.药品

D.存有计算机程序的光盘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概念。《物权法》中的物指的是有体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力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之物,月球表面不能被人力所支配,故不属于物。

5.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物权法上的孳息的是( )。

A.动物腹中的胎儿

B.苹果树上的苹果

C.出租房屋的租金

D.母鸡生的鸡蛋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种类。孳息一定要和原物相分离,选项A中没有脱离原物,是原物的当然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选项B也没有脱离苹果树,不属于孳息。

6.(201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 )。(应试指南P52)

A.物权相对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物权公示原则

D.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物权公示原则。

7.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的生效,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在市场兜售文玩,乙向甲开价购买,甲知道乙表达的内容时,乙的意思表示才生效

B.甲写信给乙,表示愿以1万元价格购买乙的某台电脑,乙知道信件内容时,甲的意思表示才生效

C.甲写信给乙出售汽车,信件最后一条“若你收到之日起10日内不反对,就成交”。乙收信后未予理睬,则甲乙合同成立

D.甲手机丢失,遂公告悬赏“若有拾得者,送还付酬金500”,该悬赏公告发布即生效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意思表示。选项B,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选项C,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8.下列行为中构成代理的有( )。

A.甲接受乙的委托,代乙购买彩电一台

B.甲接受乙的委托,帮乙招待朋友

C.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D.甲公司委托律师乙代为出庭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选项AD均构成代理;选项B中,招待朋友属于情谊行为,不构成代理;选项C中,法定代表人实施的行为属于代表行为,不构成代理。

9.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止说法正确的有( )。

A.诉讼时效中止可以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任何时间

B.诉讼时效中止意味着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无效

C.诉讼时效中止主要是因为出现了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D.诉讼时效进行的过程中,可以发生多次诉讼时效中止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止。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选项A错误;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限仍然有效,自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因此选项B错误。

10.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

A.预购商品房

B.租赁商业用房

C.房屋所有权转让

D.房屋抵押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预告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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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分析题

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06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2012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3月,中国证监会在对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2014年3月5日,B企业将所持A公司1%的股份转让给了D公司,直到同年3月15日,D公司未向A公司报告。

(2)2014年4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了拟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

(3)2014年4月25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C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2014年5月15日,A公司董事张某未经董事会同意,投资设立了D一人有限公司,虽然经营业务与A公司无关,但与B企业和C企业多次发生交易。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B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 、A公司董事会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 、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 、张某设立D一人有限公司,与B企业和C企业多次发生交易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 、B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B企业持有A公司股份的时间已超过了1年,故转让A公司股份符合法律规定。

<2> 、A公司董事会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等。本题中,董事会决议符合董事会职权范围,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3> 、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该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 、张某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首先,对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没有限制;其次,张某没有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或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本题中董事张某与公司股东进行交易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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