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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公司债券公开发行VS非公开发行

环球网校·2019-04-22 13:42:46浏览49 收藏4
摘要 为了使广大考生高质量复习,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复习精华资料,减少大家自行收集资料的时间,以下分享“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公司债券公开发行VS非公开发行”本文主要讲述了债券的两种发行方式,希望考生认真学习。
种类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对象 (1)公众投资者
(2)合格投资者
仅限合格投资者
对象数量 无要求 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提示:不得采用公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发行方式。
可否转让 可以 可以
可否上市 可以申请上市交易 可以申请上市交易
交易地点 (1)证券交易所
(2)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1)证券交易所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3)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
(4)证券公司柜台
转让对象限制   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以上是今天“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公司债券公开发行VS非公开发行”,您学会了吗?小编提示: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将为考生整理《经济法》考点知识和讲义,请使用如下按钮“免费下载”进入高频考点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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