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
1.主体包括
公民(自然人) | 如: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
法人 | 机关法人(如税务局) 事业单位法人(如北京大学) 社会团体法人(如中注协) 企业法人(如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组织 |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
国家 | 如:发行国库券 |
2.公民和法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权利能力,即具有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
【解释】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3.法律关系主体要自己参与法律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解释】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定: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十八周岁“以上(大于等于)”的公民;
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小于)”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提示】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4.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在成立时“同时产生”,到终止时“同时消灭”;
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实现。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行为、人格利益、智力成果。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可为模式)与义务(应为或勿为模式)。
小编温馨提示: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及时为广大考生整理《经济法》考点相关知识,请考生使用如下按钮,“点击免费下载”点击后进入注册会计师高频考点下载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