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8注会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环球网校·2018-10-11 13:13:39浏览66 收藏6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特分享了“2018注会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希望对大家了解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复核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于12月中旬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注会综合阶段考试实行百分制,试卷一和试卷二各五十分,两卷合计60分为成绩合格。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成绩复核工作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数的错登、错加等,原则上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的客观题成绩、主观题成绩和总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第五条 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第 5 个工作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第六条 财政部考办应当在考生成绩复核申请结束之日起 40 个工作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并公布成绩复核结果。考生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第七条 本办法自 2014 年 6 月 3 日起施行。2012 年 8 月 28 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财考〔2012〕5 号)同时废止。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