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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二十章第二节负债计税基础

环球网校·2018-07-16 11:31:21浏览58 收藏11
摘要 2018年注册会计师强化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并发布“2018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二十章第二节负债计税基础”本文分享第二十章所得税内容,本文非常重要, 近三年连续考核主观题,应高度重视。本章最大特点是专业性强,希望考生掌握。
负债计税基础

1.定义: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代表的是未来不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一)预计负债

(二)预收账款

(三)应付职工薪酬

(四)其他负债
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除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外,对于某些特殊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其计税基础的确定应遵从税法规定,如企业合并过程中取得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由于会计与税法法规对企业合并的划分标准不同,处理原则不同,某些情况下,会造成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多选题

1、下列各项负债中,其计税基础为零的有( )。

A.因欠税产生的应交税款滞纳金

B.因购入存货形成的应付账款

C.因确认保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

D.因合同违约确认的预计负债

【答案】CD

【解析】因确认保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和因合同违约确认的预计负债,税法允许在以后实际发生时税前列支,即该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税前列支的金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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