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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

环球网校·2018-07-11 11:07:57浏览681 收藏136
摘要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10月13日-14日举行,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并发布“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学习时将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重点知识点掌握,没有辛勤的汗水,就没有成功的泪水,广大考生加油!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及其标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方法介绍】三步法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

【提示】

(1)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工资薪金总额 2.5%的比例扣除。

(3)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4)(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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