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A.2400元
B.3773.08元
C.3800元
D.4500元
【答案】C
【解析】该企业上述应缴纳增值税=82400/(1+3%)×3%+72100÷(1+3%)×2%=2400+1400=3800(元)。
【例题】某餐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6月取得含增值税的餐饮收入总额为12.36万元。计算该餐馆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6月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12.36÷(1+3%)=12(万元)
(2)6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2×3%=0.36(万元)。
【例题】某小规模纳税人仅经营某项应税服务,适用3%的征收率。2016年5月发生一笔销售额为1000元的业务并就此缴纳了增值税。6月该业务由于合理原因发生退款。(销售额均为不含税销售额)
(1)假设6月该企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为5000元,则:
6月最终的计税销售额=5000-1000=4000(元)
6月交纳的增值税=4000×3%=120(元)
(2)假设6月该企业应税服务销售额为600元,7月该企业应税服务销售额为5000元,则:
6月最终的计税销售额=600-600=0(元)
6月应纳增值税额为0×3%=0(元)
6月销售额不足扣减的部分400元(600-1000)而多缴的税款为12元(400×3%),可以从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7月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额=5000×3%-12=138(元)
或7月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额=(5000-400)×3%=1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