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托运人申请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时,下列材料不属于必须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交的申请的是()。
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托运人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根据条例第二十三条,托运人需要提交七项材料:(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