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提交规定的材料。
县级公安机关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第五十九条 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