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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资料: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形式

环球网校·2020-05-25 14:53:44浏览12 收藏3
摘要 2020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备考时间已过半,教材知识内容大家已经掌握了吗?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备考资料: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形式,供大家复习参考,查看更多备考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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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形式:

1)行政责任: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安监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决定。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11种。

2)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照民事法律强制其进行民事赔偿

3)刑事责任: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剥夺人身自由刑法是三种法律责任中最重的处罚,主要是:重大责任人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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