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药物治疗的
重点监测上市4年以内的产品
重点监测上市2年以内的产品
重点监测上市3年以内的产品
重点监测上市1年以内的产品
重点监测上市5年以内的产品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范围包括:新药监测期内(上市5年内)的国产药品应当报告该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其他国产药品,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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