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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卫生人才发布了《202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青海考区考生报名指南》,2024年卫生资格初级药士考试考生预报名系统注册和基本信息填报功能开通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4日,关于报考指南的相关内容已整理如下,请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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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卫生人才发布的关于上述公告原文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4日开放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预报名系统注册和基本信息填报功能。同时,青海考区对考生实行线上审核、现场确认模式,资格审核及预报名将通过“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服务号(新版)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报名审核确认。
一、考生实名注册
青海考区考生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官网预报名之前,请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服务号(新版),于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4日,点击“个人入口”内考生资格报名审核,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除外)、相关资格证书。信息提交成功后,市(州)级考生需按提示下载《考生资格审核表》打印5份,省级医疗机构考生打印3份。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初级职称
护士(师):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二)中级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三、真实性信息确认
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考生各类资料原件进行真实性审核确认,通过后在《考生资格初审表》上盖章,一份单位存档,三份交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一份由考生本人保管。省级医疗机构考生一份本人保管、两份交单位审核部门。
四、考生预报名
通过初审的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成功后将资格考试申报表(国家)一并交单位审核盖章。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报名终审确认工作。
五、现场确认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审核完成后携带考生:资格考试申报表(国家)、资格审核表(青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除外)、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装订顺序)前往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六、缴费事宜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青发改价格函[2022]693号】的文件要求,考试收费标准调整至每人每科目70元。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完成各地考生资格终审确认后,考生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4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14日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8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21日
八、相关事宜
(一)对未列入考试科目的藏(蒙)医、药专业,报名时间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同步进行,考生直接登录“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服务号报名即可。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202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填写单位名称一栏需准确,规范填写所在省、市、州、县、区,列如:青海省XXXX市(州)XXXX区(县)XXXX单位。
(三)照片要求。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官网照片制作要求上传照片。
(四)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生于考后2个月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官网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五)未尽事宜详见《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3]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 。
考试报名每项环节都是关键,请广大考生高度重视,做好资格申报及预报名工作。有关事项请密切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服务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通知。
资格审核地点: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69号)办公室
考务办公室: 籍嘉伟 李 燕
联系电话: 0971-6267300 0971—6264350
信息技术服务部: 熊远兴
联系电话: 0971-623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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