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药品销毁方法应依
作用原理
理化性质
污染强度
毒性大小
数量
对不可供药用的毒性药品,经单位领导审核,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按毒性药品的理化性质,采取不同方法销毁,如深埋法、燃烧法、稀释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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