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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的调配核查发药是药学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必备的专业知识,也是初级药士考试中的考点,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的小编整理原则如下:
一处方调配
㈠四查十对《处方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在调剂处方过程中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四查十对是:
1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药师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处方中有不利于患者用药处或其他疑问时,应拒绝调配,并联系处方医师进行干预,经医师改正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调配。对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㈡处方调配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的顺序逐一调配。
2.对贵重药品、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3.调配药品时应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并注意药品的有效期,以确保使用安全。
4.药品调配齐全后,与处方逐一核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
5.对需特殊保存条件的药品应加贴醒目标签,以提示患者注意,如2℃~10℃冷处保存。
6.尽量在每种药品上分别贴上用法、用量、储存条件等标签,并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
特别注意标识以下几点:①药品通用名或商品名、剂型、剂量和数量;②用法用量;③患者姓名;④调剂日期;⑤处方号或其他识别号;⑥药品贮存方法和有效期;⑦有关服用注意事项(如餐前、餐后、冷处保存、驾车司机不宜服用、需振荡混合后服用等);⑧调剂药房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7.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8.核对后签名或盖名章。
㈢特殊调剂
根据患者个体化用药的需要,药师应在药房中进行特殊剂型或剂量的临时调配,如稀释液体、研碎药片并分包、分装胶囊、制备临时合剂、调配软膏剂等,应在清洁环境中操作,并作记录。
二核查与发药
(一)核查
1.再次全面认真地审核一遍处方内容。
2.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
3.逐个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是否合格(包括形状、色、嗅、味和澄明度),有效期等均应确认无误。
4检查人员签字。
(二)发药
发药是处方调剂工作的最后环节,要使差错不出门,必须把好这一关。
1.核对患者姓名、最好询问患者所就诊的科室,以确认患者。
2.逐一核对药品与处方的相符性,检查药品剂型、规格、剂量、数量、包装,并签字。
3.发现处方调配有错误时,应将处方和药品退回调配处方者,并及时更正。
4.发药时向患者交代每种药品的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项,同一种药品有2盒以上时,需要特别交代。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
5.发药时应注意尊重患者隐私。
6.如患者有咨询问题,应尽量解答,对较复杂的问题可建议到药物咨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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