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主管药师考试辅导:假药的范畴

|0·2013-03-27 10:24:42浏览0 收藏0
摘要 假药的范畴

  假药的范畴是主管药师考试所涉及的内容,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提供主管药师考试辅导资料,供广大主管药师考试考生参考学习。

  《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