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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药师辅导:给药途径和剂型的确定
给药途径和剂型的确定
1.口服给药:通过口腔摄入药物,主要在胃肠道内吸收而转运至体循环,以全身治疗为目的的给药方式。
口服剂型设计时一般要求:①在胃肠道内吸收良好。良好的崩解、分散、溶出性能以及吸收是发挥疗效的重要保证;②避免胃肠道的刺激作用;③克服首过效应;④具有良好的外部特征:如芳香气味、可口的味觉、适宜的大小及给药方法;⑤适于特殊用药人群,如老人与儿童常有吞咽困难,应采用液体剂型或易于吞咽的小体积剂型。
2.注射给药:途径:皮下、肌内、血管内注射等。
特点:起效快。适用于急救或快速给药的情况或无法采用其他方式给药的情况。
注射剂型:溶液剂、混悬剂、乳剂等,需长期注射给药的,采用缓控释制剂。在溶液中不稳定的制成冻干制剂或无菌粉末。
3.皮肤或粘膜部位给药:
皮肤给药要求制剂与皮肤有良好亲和性、铺展性或黏着性,同时无明显皮肤刺激性,不影响人体汗腺、皮脂腺的正常分泌及毛孔正常功能;应用于眼、鼻腔、口腔、耳道、直肠等粘膜或腔道部位的药物可起局部或全身治疗作用。其中眼、耳道部位给药主要用于局部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