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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2018年度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领取证书事项
请考生提前向本人报名所在地上交领取证书所需材料,由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证书管理部门统一领取后,发放给考生本人。
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考生个人领取证书业务。
二、时间安排
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将成绩已通过考生办理证书所需材料收齐,于2019年2月18日-2019年3月1日(节假日除外)提交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2330625(节假日除外)
三、证书领取要求
(一)考生上交资料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二)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考生上交资料、单位介绍信、合格人员登记表、合格人员信息汇总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按照时间要求前来办理。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
(四)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