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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关于领取2018年初级药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驻邕各医疗卫生单位:
参加2018年初级药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广西考区南宁市考点考生,从2019年2月20日起可领取初级药师资格证书,现就领取证书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9年2月20日至4月19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七楼702室)。
三、领取要求
1.由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驻邕医疗机构指定专人统一来领取本辖区(本单位)考生的初级药师资格证书。领证时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委托函(附件2)及《领取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名册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考生自行领取初级药师资格证书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持考生和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资格证书。
附件:1. 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挂网)
2.单位委托函
南宁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