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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8年药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局直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药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食药监函〔2018〕416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药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药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工作(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意义
药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是提高药学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药学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增强全市药学系列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扎实做好2018年药学系列继续教育各项工作。
二、继续教育对象及学习时间
继续教育对象:通过“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注册的学员。
继续教育学习时间:2018年9月20日—2018年12月31日。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以往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学习均截止2018年8月31日。从2018年9月份开始,不再开展往年课程学习,当年的课程当年学完。
三、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内容
药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分为公需课和专业课两部分。公需课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确定,专业课由省局基地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确定,所有科目统一放置“统一平台”供专业技术人员学习。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时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一)学习形式
1.网络在线学习。
2.参加高级研修班、实习进修、学术研讨、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学习形式。
(二)学习内容
1.公需课
①科目名称:共计3个,分别为《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文明发展》。
②公需课学习分为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任选其一),其中面授学习每个科目12小时,学员任意选择两个科目;网络学习每个科目8个小时,学员须全部学完三个科目。
③教材:2018年公需课科目全省使用统一教材,省人社厅已招标确定。具体如下:
a 教材名称:专业技术人员诚信建设培训教程
编 者:吴德慧 谢月明 范力勇
出 版 社: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b 教材名称: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
编 者:周广臣
出 版 社:新华出版社
c 教材名称:专业技术人员常用法律知识培训教程
编 者:张书琴 马一超 王 红
出 版 社: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教材供应商:北京卓尔不凡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d 联 系 人:吕小银
联系电话:18600908800 邮箱:79719427@qq.com
2、专业课
①科目名称及教材:专业课科目与教材由省局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学员需求、业务需要等特点确定(祥见统一平台“药学系列”课件)。
②学习方式:专业课学习分为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任选其一)。进行网络学习时,因平台上各类别、各系列课件较多,请学员注意看清“药学系列”课件,再行选择并确定缴费。
四、有关说明
(一)全面实施统一平台管理
省人社厅已建成全省统一的“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从2018年5月份开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统一使用全省统一平台(网址:http://jxjy.xidian.edu.cn)。
(二)网络课学习流程
登录“统一平台”---选课---缴费---学习---考试---查询成绩---打印证书
(三)学习成绩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网络课程的学习成绩由统一平台自动生成;面授课程的学习成绩由面授基地在结课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统一平台;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学员通过统一平台进行申请,省局人事部门审核。凡未通过统一平台认定的学时成绩均视为无效。
(四)电子化注册和证书打印
各位学员要严格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在全省统一平台进行注册,未进行注册的,在职称评审时将无法提取继续教育学时数据。学员自行通过“统一平台”注册成功后,选择公需课和药学系列专业课进行学习,可随时查询继续教育情况,并在“统一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
(五)学时规定。
按照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每年80个小时继续教育任务原则上按年度完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一并完成: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的;生育;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六)学习服务渠道和数据协同共享
全省开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2333电话政策咨询服务,实现数据协同共享。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将从继续教育平台直接提取数据,逐步取消证书或书面材料学时认定。
(七)收费标准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费函〔2017〕184号)规定:“网络课不超过4元/学时,面授课不超过5元/学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学习入口。
PC端入口: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xidian.edu.cn)
移动端入口:使用微信扫码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陕西12333”,点击“微官网”(公众号左下角菜单),注册后选择专技教育服务板块进行学习。
五、相关要求
各县(区)应按照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扩大宣传引导,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全市2018年度药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圆满完成。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