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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2018年药学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和所需材料的通知

环球网校·2018-08-16 11:28:29浏览32 收藏16
摘要 舟山市2018年药学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和所需材料的通知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8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正文内容。

舟山市2018年药学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和所需材料的通知

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按属地原则按时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地点进行考后资格审查。(舟山地区为在线考后审核试点,考生请在审查前将相关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无需到现场)

凡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证书;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考生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0月31日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2018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签名)原件1份。

(二)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或药学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学历(位)证(后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前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以及由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所附资料中涉及原件及复印件的,证书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和其他原件收下,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

考生应承诺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报考条件,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冒用他人信息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如以不正当手段报名参加考试或参加资格审查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资格考试审查地点:舟山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6号楼703室。电话:2299718,2299719。

点击查看:浙江省2018年药学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舟山地区考生请点击此处登录系统上传审查材料

点击此处查询2018年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成绩

点击此处登陆报名系统下载省药学专业初、中级报名表

点击此处下载工作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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