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发证通知】关于发放汕头市2017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请汕头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如由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复核期间办理“证书邮寄”服务的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即日起将统一配送,费用到付。)
领证地址: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对外服务窗口(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服务窗口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电话:0754-88489856。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