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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度药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定于7月5日至11日发放2017年度药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名称:药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证书人员:在梅州市报名点报名参加2017年度药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考后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
三、证书领取办法: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证书发放时间:2018年7月5日至1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休息)。
五、咨询电话:0753-2128309
六、发证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温馨提示: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考试报名表》,如果证书丢失需要补办,此表是重要凭据。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