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页-违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第3题
票面金额5%但不高于1 000元
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 000元
票面金额3%但不低于1000元
票面金额3%但不高于1 000元
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使用支付密码但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l 000元的罚款。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