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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