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初会-经济法-第四章-消费税征收管理-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的,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受托方向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选项B,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的,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选项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