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初会-经济法-第三章-委托收款-根据支付结算法
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在为单位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知付款人交足存款
单位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办理款项结算,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仅限于异地使用
选项B,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选项D,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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