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初会-经济法-第三章-票据追索-根据支付结算法律
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5日内
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7日内
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
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10日内
根据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综上,本题应选择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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