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初会-经济法-第三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
存款人可以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应当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洗钱
存款人不得出租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应当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或进行洗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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