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初会-经济法-第二章-会计工作交接-下列属于会计人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
会计人员离职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
会计人员因病不能工作
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选项A、D,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选项B、C,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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